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甘肅省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康樂縣人民政府批準,康樂縣自然資源局決定在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掛牌方式出讓康樂縣1宗粘土礦采礦權。
一、出讓人
名稱:康樂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康樂縣胭脂路5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多媒體開標室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康樂縣虎關鄉高集村磚瓦用粘土礦
開采礦種:磚瓦用粘土
地理位置:康樂縣虎關鄉高集村
面積:0.0394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3923882.033 |
35386926.159 |
2 |
3923687.763 |
35387025.849 |
3 |
3923589.689 |
35386828.587 |
4 |
3923713.197 |
35386786.518 |
5 |
3923751.629 |
35386852.515 |
6 |
3923837.212 |
35386808.464 |
* |
2145 |
2040 |
資源儲量:89.60
開采標高: 2145米至 204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待開采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買人成功競得采礦權后,應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責任,按照《礦產資源開發與恢復治理方案》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并通過建立基金的方式,按照相關規定設立基金賬戶,足額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并與康樂縣自然資源局簽訂《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責任書》和《礦區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責任書》,進一步做好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恢復的協調工作,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確保礦區復墾后地質生態環境的有效治理。
擬出讓年限:8年
起始價:166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凡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 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1、申請人無違法開采記錄,未被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具備開發該礦產資源的必要條件和具有與所建設礦山規模相適應的經濟實力。3、在信用中國網站無行政處罰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其他按規定需要具備的條件。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5年04月12日—2025年04月28日
地點: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七樓多媒體開標室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在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linxia.gov.cn/)下載掛牌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5年04月12日—2025年04月25日
申請報名方式: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采用網上報名和線上報價方式,報名及報價具體操作步驟參考《甘肅省權益類電子交易系統意向受讓方操作手冊》。申請人應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15時按操作手冊流程完成報名登記,按照出讓文件文本填寫紙質報名材料向甘肅方圓拍賣有限公司提出競買申請,由康樂縣自然資源局在2025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對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競買資格審查。申請人須在2025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交納競買保證金,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在掛牌競價期限內,競買人登錄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權益類網上競價系統進行線上報價。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的,且報價不低于底價,并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 (3)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底價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一)競買人應當詳細了解擬設采礦權礦產資源開采中的有關風險及影響因素。了解礦產資源開采有不可預見的風險。 (二)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權的權利,掛牌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掛牌人均不承擔責任。 (三)因國家、甘肅省產業政策的調整、政府征用不能繼續開采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四)本次出讓的采礦權地質工作程度偏低,礦產資源開發具有投資風險,存在不可預知的自然因素,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投資風險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五)競得人在采礦過程中,遇到的開采道路等問題由競得人自行解決。 (六)采礦權出讓的技術資與實際情況可能有一定出入,競買人應認真了解相關情況、閱讀相關文件資料,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并成為采礦權人,不得以礦產資源地質勘察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七)礦區所在鄉鎮、行政村占用土地的準入證明應由競得人自己辦理,水、電、路相關事宜由競得人與相關單位或人員協調解決。 (八)競得人競得的采礦權涉及到原采礦權的,且原采礦權人在道路交通、供水、供電設施等方面有投入的。新的競得人須與原采礦權人自行協商相關補償事宜。如競得人與原采礦權人就上述問題不能達成補償協議,造成無法開采的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對此,出讓人、掛牌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原采礦權人開采的采礦工作面等因素造成開采無法實施的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十)因不可抗力競得人無法開采或造成損失的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掛牌出讓文件,如有疑問可以在掛牌開始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康樂縣自然資源局咨詢。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1、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行政處罰記錄,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本公告在康樂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